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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经筒下看西藏人民享受的宗教信仰自由
时间: 2009-02-07 来源: 西藏旅游网 作者: 本站编辑 字体 [ ]

1959年的民主改革,翻开了西藏历史最光辉的一页:彻底废除了腐朽黑暗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西藏百万农奴翻身解放,成为真正掌握自己命运的主人,从此,世界上最后一块农奴制堡垒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曾经生活在旧西藏最底层的百万农奴,在其人身得到自由和人权有了保障之后,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了充分的满足和尊重。可以说,1959年之后,生活在新西藏的人民才真正享有了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有了法制保障

1959年西藏实行了民主改革,废除了腐朽黑暗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中央政府充分注意到了藏传佛教同藏族人民的千丝万缕的关系,充分考虑到了宗教对西藏人民生活中的深远影响,制定了旨在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的政策。

当时,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制定的《寺庙民主管理章程》明确规定:实行“政治统一、信教自由、政教分离”和各教派在宗教上“各行其是、互不干涉”的方针,充分保障了住寺僧尼的公民权利,信教、不信教的个人自由同样得到了尊重和保护,各教派在政治上不再受歧视,一律平等,为各教派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寺庙的历史文物和宗教文化典籍得到了有效保护。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国务院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于2004年制定实施了《宗教事务条例》,该条例第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自治区对宗教事务依法进行管理,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使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受到法律的保障。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委员会作为政府行政部门履行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职能,依法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合法权益,反对和制止一切在宗教外衣掩盖下的违法犯罪活动。宗教组织与其他的社会团体一样,都需要登记,要到宗教事务和民政部门登记后才能成为合法的组织。

群众信教自由得到充分尊重

西藏自治区的绝大部分藏族和门巴、珞巴、纳西族群众等信奉藏传佛教。目前,西藏自治区除有着众多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之外,还有清真寺4座,天主教堂1座。

在西藏各地,随处都可以看见悬挂的经幡、刻有佛教经文的玛尼堆,看到手摇转经筒口中念念有词的信教群众。对这些虔诚的信教群众来说,现在是最好的日子,在国家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下,他们可以随时转经,到寺庙中供奉朝拜。不少信教群众家中都有自己的经堂,供奉着佛像。他们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请僧侣到家里来诵经或者做法事。


资料图片:1月19日,拉萨群众在统建社区载歌载舞,庆祝设立“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

宗教团体:自主组织举办宗教活动

西藏实行民主改革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在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上,采取了许多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1980年后,中央政府仅西藏地区用于落实宗教政策和文物保护就拨款7亿多元,先后维修了大昭寺、桑耶寺、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扎什伦布寺、萨迦寺、白居寺、夏鲁寺、拉萨清真寺、昌都芒康天主教堂等不同宗教不同教派的一批重要的宗教活动场所,并两次投巨资全方位地维修了举世闻名的布达拉宫。1984年,中央政府资助专款780万元、黄金111公斤、白银2000多公斤、水银5665公斤、铜5638公斤、木材1099立方米、钢材1168吨、水泥1105.67吨及大量珠宝,在十世班禅大师的主持下,修复了五世至九世班禅灵塔祀殿。至今,西藏修复和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1700多处,住寺僧尼达4. 6万多名,满足了信教群众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

活佛转世制度得到很好的实行,国家和自治区各级政府充分尊重这一制度。1995年经金瓶掣签,并报中央政府批准,完成了十世班禅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以及第十一世班禅的册立、坐床这一佛门盛事。民主改革以来,经过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批准继任的活佛共有40余人。

各宗教团体还组织和举办各种宗教性事务和活动。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于1983年在拉萨创办了西藏佛学院,并在40多座寺庙开办学经班,现有学僧近4000名。每年还推荐一批活佛、学僧到北京进入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进修深造,培养高级宗教人士。到目前为止,已获得佛教最高学位拉让巴和托让巴的僧尼达100余名。这些获得学位的僧尼目前分别在甘丹寺、色拉寺、哲蚌寺、扎什伦布寺、萨迦寺、昌都强巴林寺等寺庙承担着培养下一代高级宗教人士的任务。

政府还不时地组织宗教界人士积极开展国际间宗教友好往来活动。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和一些教派、寺庙,经常组织宗教人士出国访问、参观、考察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也接待前来西藏朝佛、参观、考察的国外团体和个人。热情地接待了几十个国家前来西藏朝佛、参观、考察的团体和个人,共计1万多人次。

宗教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藏陆续恢复了各种类型宗教节日40余个。信教群众每年自由参加萨嘎达瓦节等各种各样的宗教活动。政府尊重和保护各教派的传统宗教活动和习俗。对拉萨大法会、马年转冈仁布钦神山、羊年转纳木错等活动,政府有关部门都派专人前去斋施僧众。

宗教界人士:积极参政议政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特别自实行民主改革以来,很多著名的宗教界人士同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合作共事,参政议政,为国家和西藏的建设事业发挥积极的作用,深受群众的敬仰和政府的尊重。现在全区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佛协理事以及在各级政府中任职的宗教界人士600多名。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几十年如一日,一直坚持爱国主义立场,在和平解放西藏和平息叛乱、反对分裂等斗争中,为维护祖国统一,增强民族团结,做出了重大贡献。新中国成立以来,他历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等职。班禅大师圆寂后,中央政府在扎什伦布寺专门为大师修建灵塔祀殿,以纪念这位杰出国家领导人和宗教大师。这一切不仅体现了中央政府对班禅大师的尊重,也是对所有藏传佛教界人士的关怀。